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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9/2007 读cc的文章亲爱的朋友们,今天我要正式为你们介绍一个我很喜欢的Blogger,她就是cc。 很久没有过这样的感觉。读了cc的文章,好像回到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因为我认识她,在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候。那时的我,总有着单纯而美好的愿望。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做练习册的空档里写日记。认识cc在那个时代,所以读了她的文章,仿佛见到了她,于是思想就回到了那个时候。然而,不仅仅是因为触景生情这么简单。cc的文字能够打动我,她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却给我一种惊艳之感。认识cc大概有六年了吧。高一下学期的时候,我们学校的几个语文老师成立了一个文学社,找了一些学生,有我,也有她,于是就这么认识了。其实我和cc一直都不是很熟,仅仅是认识,我记住了她的名字,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可是命运没有让我们很熟。高一的时候没有在一个班,高二重新分了班,而她去了文科班,所以到底还是没有机会在一起。终于有一天我意识到自己天生也是学arts的,我的思想,我的情感,都注定了我的精神世界要比别人丰富很多,也注定了我的一生会比别人更容易痛苦。可是我一念之差学了science,就陷了进去难以回头,现在又学了engineering,一步一步走向更加变态的道路。再走下去,也许还有挽回的余地,因为arts 和 science学到最后都会变成很抽象的philosophy。每当我写作业写不出来的时候,我都会思考这个问题,到底要不要继续走下去。我顺利的时候就很ambitious,总会把未来想得特别美好;不顺的时候就只想,怎么把眼前的事情对付过去。我是消极的,没有长性的。 高三的时候,我对cc多少有点仰慕。那时候我们每次模拟考试,都要整理出最优秀的几篇作文,复印给全年级的学生看,cc的作文从来都在上面。她的文风独特,她开创了写小标题的风格,把800字的文章写成好几段,每一段一个小的主题,总是会给人惊喜,不会厌烦。后来这种文风成了我们年级里的流行之物。再看到他人写,总是感到别扭。原来这世界只有一个cc。这几天看了cc的Blog,又发现了几篇文章写成了这种格式,顿时感觉很亲切,哦,这就是我所认识的cc,虽然我对她认识得不多。 cc是个热爱生活的人,现在也是,她的字里行间处处透露着她对生活的爱。她很平静,从来不抱怨。她很牛,很自信,可是从来不表现出ambitious。我曾经以为写作的人都是冲动而任性的,可cc不是。但她写得却比任何人都要美。她本来就是个很有灵气的女孩子,又在西湖边的浙江大学修炼了四年,更加有江南女子的气息。她的句子我都很喜欢: 崇拜别人可以,但不要模仿,模仿的结果只能是无限接近那个人的样子,但永远成不了那个样子 还有她写到她的爷爷,很令人感动: 我常常想你,看到西湖边戴着和你一样帽子的,提着折扇的,背着手散步的,老人的背影,我会在嘴边轻轻叫一声——爷爷。 还有一次,大概是她主持一个节目,穿了一双很好看的鞋子,可是她的学姐说她穿这双鞋不好看,显得腿粗。我们女孩子大概都经历过这样的场景,买了新衣服第一次,却被同样是女孩子的给了负面评价。我会很生气,暗暗骂一句没品之类的,可是cc是这样写的: 今晚还演《一堵墙》,我换了双鞋子,前两天演穿着teenmix站了一天,晚上脚酸得睡不着觉,还被资深前辈批评说——你一出场我心想,她怎么穿这么个鞋就出来了,显得你腿很粗~~~~
不——容——易——呀。 她说不光她的耳朵听见了,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脚都听见了——而且都有了各自的反映——这是一位多么有想象力的小姑娘呀!而且,她为这篇文章取了一个很雅致的名字,叫做《难得浮生半日闲》。 cc给自己的相册起得名字也很逗,比如她去她去西安旅游的相册,叫做《西,安》而不是《西安》,把一个词拆开,变成两个,就很有趣。我们可以理解为,我们的cc西行了,她到了一个很安静的城市,或者说她去了那之后自己很安静。或者也可以理解为,西就是落寞,失去了古都的繁华,而安,就是告别的意思,比如“晚安”。不知我理解得对否,但是cc这样的表达,给了我们很多想像的空间。如果不是这样思考一下,我还真的没有发现“西安”这个名字是这样的美!顺便说,看了cc 的相册,感觉她人也很漂亮。 喜欢上了她的blog,喜欢她每一个文字,每一句话。后来我再看自己的文章,发现满眼的八卦,无聊,冲动,野心还有对现实的不满。 我愿意和cc做“知,音”,“朋,友”,呵呵。 最后,强烈推荐cc的blog: http://chunxiaocc.spaces.live.com/ 28/09/2007 今天来写一篇初中生的作文现在经常depressed,是因为有pressure,明天是高级数据结构的第一次考试!我一定要加油啊!大家祝福我吧! 这不是第一次考试了,上周考了Database,考得不好。我原来认为是这学期最简单的一门课,因为我学过,还学得挺明白的,这次的内容与以前学的也没有很大的差距。可是考试的时候出了那么难的题,好多概念题,用中文我都说不明白呢,竟然要用英文默写。于是就有几道题没答,后面的关系代数题因为时间不够了也有好几道没答,sign…… 明天的考试给了我很大的压力,所以昨天看了好久,今天又在孙小川和范小洁的陪伴下看了一晚上,还有好多东西要看。原来考试真的靠的是平时的积累啊,这些东西一点一滴的都是老师讲过的。我不由得惋惜自己混过的大学四年,总要在考试前突击,而忙活出国那阵根本没心思学习,甚至就那么“放挺”,都懒得突击了…… 现在真的感觉学习的压力好大。给我鼓励的是我两个作业都不错,第一个是advanced data structure的,就是明天要考的那门,37/40;今天的database作业也发下来了,91/100,呵呵……虽然每次都有比我好的,虽然中国同学的分数都挺高的,但我还是挺满意的,因为花了自己好多时间和精力,而且还和同学讨论,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 明天的考试我一定保持好状态,好好答。今天再忙活一会儿!把confuse的地方搞清楚。忙完了考试还有下周四的体系结构的project,用Java,有人已经编好了,我又落后了,据说要写200多行……生活咋这么没盼头呢,忙完了这个下一个就来了。 不过还有一件高兴的事就是小哥哥星期天从Tallahassee过来看我,让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了盼头。他来了我带他玩什么呢?不想了,这些考完试再想……加油!!! 18/09/2007 两个月前的一天我现在最喜欢去的网站是“文学城”,里面的八卦消息很好玩,比如涛哥的儿子和某选美小姐拍拖,三峡工程其实是失败的等等,这些帖子都特好玩儿。不过他们不随便骂人,他们只骂不顺眼的人,他们喜欢的人就从来不骂,还经常赞美,比如总理。俺早就知道文学城这个网站,这次到了国外,总算有机会看了。 今天在文学城上看到一个好玩的帖子,叫什么谁说清华的女博士都难看之类的,作者参观了清华大学的毕业典礼,并且把穿着博士硕士服装的那些毕业生拍了下来,其中有很多是美女博士。于是我想起了两个月前的一天2007年7月17日,我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典礼的现场。我到了很久没去的工大新闻网,搜到了那天的新闻,我竟然当时没有看。那很多很多的照片,对于我来说是那么熟悉而亲切。那是很长的一天,因为我们起得很早,7点钟就开始了,在那里听着各种领导的讲话。可那次,一点都没觉得不耐烦,因为我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听他们讲话了,虽然以前也没怎么听过。毕业典礼是学校举办的,在主楼门前的广场上。如果是我们学院办的,我肯定没有这么大的兴趣。学校里有几个楼我是不喜欢的,比如A楼,比如管楼,可是主楼是我喜欢的,虽然它上面也有了岁月的痕迹。可是我喜欢它,因为那是一个我自小熟悉的建筑。那条街,我无数次地经过,先是建筑大学,然后是一座桥,桥的下面就是哈工大,建大的楼比工大的漂亮,自小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后来很巧地两个学校变成了一个。 那一天我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感情,回到了小时侯的那种尊敬和喜爱,也许是因为主楼的漂亮,也许是因为穿着学士服的我的漂亮给了自己一种满足,也许是因为我终于要走了,是怀着高兴的而没有丝毫伤感的心情,所以我才能从一个客观地角度来审视这所大学。我发现我还是挺喜欢它的,但这种喜欢就像小时候一样。在这期间的时候我并不很爱它,我身边的同学,据我了解,也一样不爱它,我原来以为这是正常的。我来到UF之后遇到了和我经常一起学习的孙同学,他说他对南开大学的感情很深,他觉得在那里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这让我觉得很惊讶。我以为大家都不喜欢自己的母校。 我现在对它的感情,就像小时候一样,好像我没有与它接触过,只是远远地看着。这些孩子都有过轻狂的时候。我们毕业之前都曾经很好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和人生,虽然不见得最后成功。当然,成功只是一种愉悦的心理感受,是主观的。有些人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教育,为了去一个更好的学校,或者说,是去一个心目中更好的地方。但是本科教育对一个人真的很重要,我们见到的履历上,都是从本科教育写起的。而且,它比研究生的学校要重要。所以,那个地方,与我的一生都有关系,无论以后的我读了PhD还是JD,我的BS永远都是HIT。毕竟,我是从那里来到了这里。 我是一个非常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的人,也很难轻易地说我对一个地方的感情有多么深,我知道我的内心是冷漠的,也许是因为我幻想的世界太过美好,所以总是不能够满足。现在,我很喜欢UF,因为我已经不是一个轻狂的孩子,我孤独而没有依靠的时候,总想找到一种归属感。这个陌生的充满鳄鱼和湖水的小城市,是我在美国的第一站,是我人生开始转变的地方。所以,它给了我一种归属感。 两个月的时间是很短的,但在我看来,这两个月特别漫长,因为我的人生发生了改变,所以,这两个月,就是半生,不知是喜还是悲。这几年来的我被岁月磨得渐渐平庸,忘却了小时候那些天真而可爱的想法,走上了现实主义的道路。而且我很琐碎,越来越喜欢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八卦,比如写博客,但写得东西都很没意义。我很久没有正经地写东西了,也很少有人看到我多愁善感。我说话多了,思想就不丰富。现在没有人陪我说话,又经常感到很悲伤,所以才能够写一些美的东西。 16/09/2007 汇报一下最近的情况好几天没更新了,这一周真的是extremely busy!!!三门课的assignments都布置下来了,每个作业都是4、5道题,但是每道题都很大……due date都是下个礼拜,所以我做呀做呀,白天做,晚上也做……终于—— 还是没有做完。 不过每天都在进步!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的作业是画E-R图和写关系代数,虽然曾经学的是MIS而不是CS,可是我们正好对这个还似乎蛮熟悉的,不过这个作业好多啊,我做了好几天才算把它做完,嗯,就算做完了吧,虽然里面还有好多confuse的地方。 坏消息就是architecture的东东一点都没动。我从一开始就对这门课不来电,包括那个印度老师……可千万别挂了!呵呵,我好怕怕……不行,一会儿就看书,好好做计算题! 最有意思的作业是advanced data structure的作业。比较有挑战的就是分析算法的时间复杂度。这个算法是用来实现数组中的元素的插入与删除的,我们先根据已知条件计算出它的复杂度,然后再用另外两种方法证明它。我们现在学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分析复杂度的方法叫做amortized complexity,俺也不知道这个东东在中文里叫什么。 这个星期里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在家学,在图书馆学,不过我还是太能睡了,每天都睡好多……这样就觉得学习的时间还是很少。我们的作业都是individual assignments,不可以讨论的,虽然是这么说,不过我们中国同学还是很团结,特别是几个很善良的中国同学。我每天和两个同学一起学习,一位就是北京的饭饭同学,还有一位是来自南开的男生,姓孙。我们仨现在可真是形影不离,我们选的所有的课都是一样的,而且也只有我们三个选一模一样的课(1:1 relationship^_^)。我们一起上课,坐得也很近。有一次,在施耐德的课上,忘了因为什么了我们用中文讨论起来了,然后施耐德可能有点儿不满了,说Any questions?幸亏我思维敏捷,赶快说No, it's OK。然后施耐德就笑了。我们每天下课后一起去图书馆学习,讨论作业题。这几天都占了一个特好的座,是个半圆型的沙发,足够做我们仨了,而且角度很好,很利于讨论。然后我发现我很喜欢那个library west。就是我现在还不会检索。真是的,我本科学的可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结果到这儿来还是不会检索图书馆。嗯,是因为网站上的字太小了,而且都是英文,我真是懒得读。那两位对待学习的态度都很认真,而且都很厉害,还很愿意帮助我。我觉得我真是遇到贵人了。之前的几天真是难过,在他们的帮助下,我花了两天的时间理解时间复杂度的那个问题,才做出了1/6,压力好大……不过,后来每天都能多做一点。而且今天发现老师把deadline延期了,这样我们很高兴,但仍然希望在原来的deadline之前做完,因为我们在一起讨论问题讨论出了兴趣!他俩都没我能睡,睡得很少可是第二天仍然还很精神,让我十分得佩服。我一扎到好人堆儿里就变成最差的了……所以要让好人多影响我一下。 孙同学挺好玩的,我和饭饭有时候逗他,比如说考考他,女生喜欢别人夸她漂亮还是夸她聪明。他说,当然是夸她漂亮了。我们就很惊讶,他看起来笨笨的,可事实上还懂得挺多。后来我们之间的对话就产生出了一个meme:就是当我们中的某个人想出一个好的idea或者解决了一道题的时候,别人要夸奖“你真漂亮”,而不是“你真聪明”了。后来有一次,除了我们三个之外的另一个中国学生也在场的时候,听不惯我们为什么总夸彼此漂亮,然后就把这个meme给那个女孩儿讲了一下,大家都觉得很好玩。我很奇怪为啥我身边那么多人都姓Sun,都留学美国,都帮助过我,而且都出现在我的blog里面。以后再看,也许分不清此Sun彼Sun,就像在《百年孤独》里面有那么多叫奥尔良诺的一样……以后我的blog就是一部《百年孤独》,讲述一个中国小mm在北美大陆被剥削的血泪史。 我发现自己还是很感性的,不像学计算机的人,比如写作业的时候,总是组织一番语言……而且,作业是名副其实的paper and pen的,我没有在电脑上打,因为是计算题,有时还要画图,所以就在纸上写,而计算的同时还要分析问题,所以就要写好多废话,就更需要组织一下语言了。饭饭同学发现了我写废话的本领很强,她看到我在某一段的开头竟然还写了一个However,很惊讶。然后我也感到很惊讶,感觉自己好像在写GRE的作文。 刚才我的那位Tallahassee的笨笨师兄给我打电话,他特能扯淡,说话总是不着边际,破坏了我写作业的大好兴致,只好跟他一起扯,不然我可能又做出一道题了。我现在怎么满脑子都是作业啊,怎么这么功利啊,这也许就是所谓的pressure吧……不过他承认了自己做饭难吃,哈哈哈。他怎么能是我师兄呢,他现在是小孙同学的同学,小孙同学也是我同学,那他就应该是我同学。不扯了,写作业!!! 10/09/2007 Depressed我在这儿的新同学忽悠我回家,于是我就动摇了。我看了Odyssey那个电影,奥德修斯回家的路走了20年,仍然坚持着,我就更加动摇了。我也许是个自虐的人,有的事情明明想去做,而且做了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偏偏克制着自己的欲望。我想我妈妈。但我还是一遍遍地劝自己不要回去。我怕人笑话,也觉得自己没有取得什么成绩。我烦恼的时候就找我的朋友小孙倾诉,她的一句话让我忽然解脱,她说大家不回去是为了省飞机票的钱,其实每个人都是想回家的。她还说如果她妈妈不来美国看她的话她肯定也要回家的。她不愧是我的知音我的好朋友,她说的话总是让我感到莫大的安慰。可我,也想省飞机票的钱:( 刚才给孙老师打了电话,祝他节日快乐,可是他说他不过教师节,然后我意识到他是美国人。我这一生中有那么几个人对我有莫大的影响和帮助,奇怪的是他们都姓孙,而且都是Dr. Sun。我妈妈的好朋友,一直很关心我的那个阿姨也姓孙,她是田纳西大学的终身教授,是医学博士M.D.,她是个特牛的阿姨,对我的帮助很大,她的女儿也很牛,已经从Harvard毕业了,现在也在读M.D。另一个姓孙的就是那个小孙同学,她现在是在读的Phd,未来的她也是Dr. Sun。 一直还没写我的Tallahassee之旅。塔城的风景很美,比甘村儿大多了,不愧是州府所在地。Tallahassee有一所大学叫FSU,FSU与UF不仅名字很像,建筑也很像,都是红砖房子。不过FSU校园里的风景更多一些,不像我们UF,到处都是楼,可能是因为我们的人太多了。Tallahassee人与人之间的氛围更友好一些,不是很复杂。那个地方中国人没有Gainesville多。在Gainesville,有好多好多的中国人,特别是在UF校园里,在图书馆,系里的实验室,好多好多同胞,而我们系的中国人尤其多。而在Tallahassee,中国人特别少,所以他们就格外珍惜,他们的关系非常好,好得让我羡慕。或许是我朋友小孙同学的性格开朗,人又漂亮,她对大家都很好,所以大家也对她很好。我喜欢他们那样的友谊,虽然我在那里,有的时候会感到有点lost。可是我在这里的时候,依然觉得lost。比如很多外国人在一起讲笑话,笑得很开心,可我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因为听不懂。这就是一种lost。接着说Tallahasse,在那里玩得真好,那有一个特别大的mall,我终于有机会买衣服了,于是买了一件16岁的儿童穿的童装。还有,去小孙家吃螃蟹,螃蟹特别好吃,还有她的室友做饭的水平相当高。不过我那位好师兄做饭很难吃,也不会玩,就知道带我在校园里瞎转悠,而且还忘记了带照相机,于是拿我的破手机照了几张模模糊糊的像,他照相的技术也很差,把我照得特别小特别难看。要知道我可是个照片美女。 本来今天不该写日志的,因为昨天写了。正如昨天打了电话,今天就不应该打了一样。有的人总是说伤害我的话!可是刚才打电话打得不爽了(当然,不是和孙老师),我觉得depressed,觉得lost,还是写了。我一个人在国外多么不容易,我多么想回家,我没朋友,没人陪,只想找人说话,还说什么昨天打了电话,今天就不应该打了之类的bullshit。 我应该去珍惜那些爱我的人。比如说孙老师,虽然他说他不过教师节,但是我知道他听到我给他打电话,他心里一定是非常高兴的,虽然他没说什么。还有我妈妈,虽然肯定不想让我回家,怕浪费钱,但是如果我回了家,她一定很开心。 他们都是真正爱我的,对我好的,没有任何利用我的目的,发自内心地喜欢我而又欣赏我的人。 好了,写到这儿骂完人心情好多了,也许我还是不会回家,因为我要替妈妈省钱,等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荣誉毕业了,拿着大公司或者大牛校的offer回家给她看的时候,她才是最高兴的。她说如果有一天我成了PhD Candidate她就称呼我为Dr. Liu,然后我马上纠正她,只有拿到学位的人才能够叫Dr.X,她说无所谓,现在叫也可以,然后就真的叫我Dr. Liu了,让我觉得很汗颜……为了妈妈的那句称呼能够实现,我一定要努力!努力! 星期五和住在我对面的那个男孩一起吃中国自助餐,看到桌上有对十二生肖的解释,到鼠这里就说小老鼠是很ambitious的,然后他就说很符合我,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他听我说过我想读PhD,而且有换学校的想法,他就猜我一定很ambitious,其实他猜得不对,我只是觉得Florida太热了,热得受不了,未来的我一定要去北方发展。那顿自助餐吃得很好,我们吃完了后都得到了一个fortune cookie,我的cookie上的话没看懂:(而且现在我也忘了,这是最郁闷的。 08/09/2007 OdysseyOdyssey这个词在红宝书里有,意思是长途跋涉的旅行。今天我在图书馆看了这部电影的DVD,没想到这部电影与它的名字一样长,我看了将近三个小时,于是又没看成Architecture的书。UF图书馆里的设施特别好,嗯,我今天去的是名字叫做Library West的图书馆,翻译成中文就是图书馆西,而不是西图书馆。这让我想起北京地铁有趣的站名,比如天安门东,天安门西,平安里,还有香港的电车,有一站叫做皇后大道东,这些站总是把方位词放在地名的后面,让人感觉很诡异。没想到英语里的地名也可以这样说。接着说我们的图书馆西,这里的设施很好,有很多电视和DVD播放器,可以免费随便观看,而且电视面前有一个圆形的沙发,我就做在那个沙发里把鞋脱了把脚放在沙发上看,呵呵,不过别人不会觉得这样不文明,因为他们也这样。图书馆里到处都是沙发,如果不想坐椅子,可以很容易得找到一个沙发搬过来做。我看到有些美国学生到图书馆里都不看书的,只是看看报纸,就搬两个沙发,坐一个,然后把脚放到另一个上面去,他们一点儿都不觉得不好意思。我发现我真的是很土鳖,我自认为很不文明的事情在这儿都是很正常的。比如这里到处都有喝水的水龙头,这种水龙头的机械设计非常好,按下去按钮之后,水喷出去的方向是抛物线的,正好喷到嘴里,也不会洒,可以让人既不碰到水龙头,又能喝到水,真是又方便又卫生,可我总觉得那样不文明,因为我看到那些漂亮的白人女孩子把脖子一歪就去喝水,觉得像狗一样……于是我总是拿着杯子到水龙头那里,按了按钮的同时拿杯子接水,接满了再拿着杯子喝——不知道会不会被别人笑话成土鳖:( 好了,还是来说今天看的电影吧。Odyssey是荷马史诗的第二部,翻译过来叫《奥德修记》或《奥德赛》,主角是一个大英雄奥德修斯,就是在第一部《木马屠城记》里想出特洛伊木马那个鬼点子的人。这个DVD没中文音轨,也没中文字幕,应该说什么字幕都没有,就得干听着,不过我看得懂,可能因为比较简单,而我也看过这个故事。奥德修斯当时是个帅小伙儿,离家的时候刚刚生了小孩儿,他很爱他老婆,可是没想到这一仗打了10年。好在总算是胜利了,然后他就踏上了归途,可是回家的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他遇到了很大的风浪,遇到了巨人的袭击,还有美丽的女神爱上了她,sexually seduce him,非要嫁给他,可是他坚决不从——这是原著的前半部分,不过电影总是愿意吸引人的眼球,我记得我当时看书没发现他和女神上床了,可电影里他就和女神上床了,这让我感觉很诡异! 于是加上和巨人搏斗,还有他本来都已经看到了祖国的土地可是他们的船又被一股歪风吹到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地方,还有和女神搞来搞去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他这回家的路又走了10年。后来就没什么好说的了,他回家的时候发现很多求婚者追他媳妇,可是他媳妇对他很忠诚,坚决不从——看来男人犯点儿错误没什么,女人就不行了,从而我看出了电影Odyssey的导演的价值观以及双重的做人准则——那个女的没有办法,就说,把纺织品织完了就决定嫁给谁。结果她织好了就拆,拆完了再织,那些求婚者都以为Odyssius死了,以为他老婆肯定要改嫁的,于是坚持不懈地追求。后来就是大英雄回来了,惩治这些坏蛋。他见到了自己已经20岁的儿子,很是感慨。他与儿子一起想出了一个主意,他化妆成乞丐混入皇宫,儿子给求婚者出一个难题,如果谁能拉开奥德修斯的弓,谁就能代替他的位置。可那些白痴都没有做到,而乞丐做到了,然后大家都很惊讶——我觉得故事到这儿就应该差不多了,但是古希腊的人都有暴力倾向,一定要复仇,这就不是导演的问题了,而是那个时代那个地方的人的问题——于是奥德修斯就用这把弓把那些人一一射死了,血流成河。最后就是这一家三口终于团聚了。 好了,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表示我对这个故事的认同,为了回家,走20年都值得,这就是人们都渴望找到归宿的普遍想法,不要客死他乡,不然就会很惨。在女神那里有吃有喝,还能满足自己的sexual desire当然很好,可是那毕竟不是家,毕竟大英雄惦记的还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有了这一点,我就认为这个电影非常好,非常有意义!虽然导演杜撰了那么多狗屁情节。人生有时候真的很矛盾,我总是很憧憬吃火锅,吃杀猪菜,可是我又不想错过这里美丽而充满幻想的圣诞节。今天看了这个电影之后更矛盾了。还有就是奥德修斯打了胜仗,而我还什么都没搞出来。 04/09/2007 厨艺秘笈9月3日星期一是Labor Day,全国假期,再加上周六周日,有三天,于是我跑到我们州的州府Tallahassee去玩了。这一段下次有时间了再说,总之,旅游的事情写起来就会没完没了,特别是我那个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好姐妹小孙同学还带我去看了海在海里游了泳吃了螃蟹,哦,美丽的大海,大海啊你就是我的母亲!在法语里大海是mer和妈妈是mere。不对啊,我看到的好像是大西洋吧?对!我看到的是大西洋而不是太平洋!好像又有跑题的迹象啊……三天没学习,回来的时候小有点儿郁闷,今天又上了Computer Architecture,依然听不懂。我郁闷的时候就喜欢吃很多,于是回来后洗了衣服然后洗了自己,我发现现在的我真的是很勤快,没人帮着收拾了,也没机会吃大锅饭了,原来我是这么一个干净整洁的人。我焖了一锅大米饭,做了两个菜。我做在电脑前听着歌,吃着一饭两菜,直到撑得不行,这种奢侈的生活让我对自己非常满足。我的生存能力如此之强,在如此遥远的美国如此偏远的小镇还能吃到美味的中国菜,我不禁要想是不是我真的天资聪颖,所以什么事情都做得出色,甚至做饭这样的事情。我想到的另外一点是我对自己的生理需求一定要满足,比如对于吃和穿的需求按照马斯洛的理论,我的需求是最底层的,所以我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一定要吃得很好,不能够“对付”。所以我一直就很喜欢大吃大喝,而且对于饮食非常有研究。另外我爱打扮也是被公认的了。只是不清楚与吃穿处于差不多同一层次的sexual desire怎样:)今天第一个菜是土豆炖豆角,虽然这儿的豆角又细又长,没有哈尔滨的那种扁扁的油豆角好吃,不过我做得还是很不错的。第二个菜的起因是对于“硕果园小炒”的思念。硕果园是哈工大校内的一个小饭店,经营各种家常菜,特别是东北菜,那个地方的特点就是菜码特别大,价钱也比较合理,所以是非常实惠的,是我们经常光顾的地方,硕果园小炒就是木耳炒鸡蛋。今天我也做了硕果园小炒,做的没有人家好吃,但我知道原因就是:我爱吃的硕果园小炒的美味来自于一种独特的调料——味精,而我做饭是不放味精的。虽然人家的好吃,可是没营养,也不健康——我们就从味精谈起吧。 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钠,是微生物发酵而成的,味道很好,足够刺激人的味蕾。可是在100摄氏度以上,味精会产生致癌物质。以上的理论是我听我的一位现在在南京大学学生物的高中同学说的,错了可别怪我。味精是特意为了调味的东西,不是天然的调料,所以我不喜欢用,因为用了它就体现不了做饭者出色的厨艺,而不仅仅是因为它可能产生致癌物质。所以,我做的硕果园小炒自然没有人家原创的好吃,但他们是用了味精的,美味就大打折扣了。做饭就像画画。如果你想画紫色的天空,那么就不要用紫色的染料,而要用红色与蓝色调出来你所看到的天空的颜色。用原色,给画家发挥的空间最大,因为天空可能偏红一点,也可能偏蓝一点。而用混合色,往往很不自然,很人工,就像味精。所以,在做饭中,我们也要用原色的调料。P.S:如果一定要用味精,在菜上桌以后过一会儿再放,因为要等菜的温度降到100摄氏度一下。 与味精相似的另一种调料就是酱油。酱油有什么用呢?也许你要说:当然是调味的,让菜的味道更鲜美。非也非也。在我看来,酱油更多是调色的而不是调味的,虽然,它也有调味的作用。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酱油的味道太浓了。酱油的调味作用一般都用在冷盘上。凉菜没有经过加热,调料的味道进不去,所以就要用比较浓的东西来调味,这时,用酱油就比较好了。还有,就是吃肉的时候。肉都很腻,蘸一下酱油再吃,会抵消油腻的感觉。比如吃杀猪菜,五花肉和血肠一定要蘸酱油和蒜泥来吃,那种感觉,简直是人间美味!然而,我仍然认为酱油是用来调色的。比如可乐鸡翅这道菜,如果不放酱油的话,鸡翅做出来是黄色的,而不是可乐的颜色,可是,在把可乐耗得差不多的时候,再放几滴酱油,然后马上出锅,鸡翅就是可乐的颜色。为什么不在开始就放酱油呢?这一点是切忌的,因为充分加热了以后酱油的味道会很快地渗入到菜中,无论什么菜吃起来就只是酱油味儿了。另外,酱油很容易糊,那种后果就更可怕了,所以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酱油更多地用在冷菜中。酱油不仅能调黑色,还能够调红色。比如做大虾的时候,我们看到的红色就是用酱油和番茄酱共同调出来的,记住,酱油一定要最后放! 还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认真对待简单的菜。越是简单的菜,越能体现一个人的厨艺水平。比如西红柿炒鸡蛋。这道菜虽然普通,可是不同的人做出的味道千差万别。这道菜,我当时认为做得最好的就是哈工大一区的方便食堂。这道菜在外观上的两个标准是:鸡蛋不能糊,西红柿不能脱水。鸡蛋炒得久了,或是火太大了,就会又硬又黑,而西红柿炒得久了,虽然很好吃,酸酸甜甜的味道更浓了,但是变成了一滩水,破坏了美观。这道菜是我非常拿手的。我的一位也长期生活在国外,做饭比我还好吃的朋友在这个暑假回国,我们一起聚餐,做了好多菜。她很惊讶地问我为什么我做的鸡蛋那么嫩,都没有糊,而她做这道菜的时候总是糊。原来我的秘密就是鸡蛋搅拌的时候加点水,哈哈……还有,最后加点儿番茄酱,会比方便食堂做得还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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