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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08 大苹果(二)大桥 纽约的象征是什么?是自由女神吗?我却更希望是布鲁克林大桥,因为我喜爱它的壮丽,仰慕它的不朽。造访它的时候,没有刻意,却也是不得不去的。到纽约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决定去华尔街,然后做渡轮去看自由女神。就这样,又坐上了轰隆轰隆的6号线往down town走。还没到华尔街的时候,忽然发现下一站是Brooklyn Bridge,于是忽然决定下车,这样,就来到了我梦里见过多少次的布鲁克林大桥。 第一次对这个桥有印象,是因为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片头里,有一个无比雄伟壮观的大桥,伴随着那慷慨激昂的主题曲,还有那句不知道从哪里搬来的三段论,让纽约变得这么令人向往。不过,我喜欢这个桥,是因为另一个电影《穿越时空爱上你》(Kate and Leopord),是美国甜心Meg Reyn演的。电影的开头是这样的:一个爱好科学的小伙子,发现了布鲁克林桥上穿梭时空的秘密,于是回到了19世纪的纽约,在那里,一个当年的帅小伙儿——公爵,也是同样爱好科学的,发现了这个现代小伙儿的不对劲,于是跟踪他,就到了21世纪的纽约。公爵确确实实地被shock了一下,他不认识这个世界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后来他爱上了一个白领丽人,就是Meg Reyn,这是后话。他出门的时候不知道往哪走,差点被出租车撞到,可是忽然,他猛一抬头,看到了布鲁克林大桥,他惊呆了,他说,它还在!它还在!这是人类最伟大的杰作!于是,他知道,他还在纽约,尽管,那时的他,看到的,是100多年以后的景象了。 布鲁克林大桥的贡献是巨大的,它第一次连接了Manhattan和Brooklyn,让这两个地区之间可以自由的通车,而不需要再用轮渡了。它是美国最早的悬索桥,设计巧妙,桥上可以通车,桥下可以自由的行船,而不会被太多的桥墩阻隔了航道。它的结构严谨,后来很多桥都参照了它的设计,比如现在Mahattan和Brooklyn之间的很多桥,结构都跟它差不多。不过,布鲁克林大桥是最美的,因为它的两个塔楼是双孔的,一眼就可以识别出来,有一种对称之美,而其他的桥,是单孔的。 我从Manhattan这里上了引桥,向着第一个塔楼走去,它是那么美,方方的大楼,里面有两个尖尖的小拱门,塔楼从地面上牵引出无数的“琴弦”,浑然天成,没有一点杂乱之感。1870-1883,历时13年,浩瀚的工程,恐怕在今日,建这样一所大桥也不是一项easy task。它凝结了太多的心血在里面,所以,赢得了不朽,也是必然,尽管,还是避免不了留下岁月的痕迹,它的一砖一瓦,都是黯淡的灰色,它的每一个钢钉,也不可避免地生了锈斑, 但这,却更加印证了它的不朽。 布鲁克林大桥,即将迎来了它的125岁生日,车来车往,繁华依旧。有些人,总是为了自然的凋零而落泪,为了拆掉的建筑而伤心,这是多么的不值。我们见证了事物变化,说明我们的生命比它们的长,说明我们不是朝生暮死。真正可怕的,是物是人非,就像我们看到了这座桥,看到了今日的纽约,而曾经看到它的人,看不到今日的纽约,除非他是电影里的那个穿越时空的公爵,但这,是没有可能的。所以,不朽的是大桥,而不是我们。 你看,连桥上的路灯,都还是十九世纪的样子。 27/05/2008 大苹果(一)这一天好像发生了好多的事情。早上5点半,我还在破旧的纽约地铁里,最后一次坐六号线,走过了曼哈顿长长的莱克星顿大道,到了125街,然后的记忆就是在雨中的地面上走了。再后来搭上了M60巴士,开往Laguadia Airport。严重的睡眠不足让我在车上昏昏欲睡,后来,出奇地顺利,没有费周折得就在那个巨大的机场里一次就找到了正确的terminal,并且没有等待,到了Gate以后就上去了。什么时候起飞的都不知道,因为一坐到那就睡着了,睡得很香。然后就到了奥兰多。后来,坐runways回到Gainesville,一路上仍然在睡。所以,这让我的纽约之行更加像梦一样不真实。但这个梦却好像很长。 破旧的城市 24号的傍晚,从DC坐“灰狗”来的New York,进入城市的时候,看到无数冰棍一样矗立起来的楼群,和9年以前,第一次去香港见到的景象差不多,然而那一次,我被重重的Shock了一下。而今天,却没有。灰狗就停在曼哈顿的中心,42街,时代广场与Grand Central Station中间的那个站,车站下面就是地铁了。这里的地铁是我看到的最不干净的地铁了,铁轨旁边都是垃圾,塑料袋,矿泉水瓶子。我的“驴友”就是老爸。他忽然说,你看,你弟弟来了。我向铁轨里一看,惊讶地发现一只小老鼠,之后,又出现了另一只,真是可怕。过一会儿,S线就来了,轰隆隆的,噪音特别大。车停了,大家毫不谦让。坐了一站以后下车,转乘6号线,出站的时候,很多人竟然去走紧急出口,发出刺耳的报警声,只为了快,而不用等。 把行李放到我们的驻地——一个青年旅馆之后,就开始去吃东东。没想到我们访问纽约的第一个景点竟然是chinatown。我看到了很熟悉的地摊,小吃,垃圾,等等,和国内的好多地方一样,却让人感到一种奇怪的亲切之感——然而,那天的晚餐也的确好吃。 纽约人很不讲秩序,无论是外地的游人,还是真正的纽约客,总之,每次到十字路口,总有闯红灯的,有一个闯了之后,后面就会有好多跟着一起闯。行人过道的时候,车也不让着人,这里的人一点也不像我们小城Gainesville那里的人那般友好。后来我意识到了,人的素质的差距,是客观环境造成的,为什么以前总有人说我们的同胞不及人家西方人有礼貌,其实是纯粹的胡扯。不谦让,是因为人多,资源有限,个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怎么能够谦让他人呢。所以,纽约,虽然作为一个超级文明的国度里的一个超级文明的城市,这里的人,却也很没有礼貌,为什么呢,因为人太多了,他们不可能有礼貌。如果这里的车都让着人,车都让着车,恐怕让来让去,自己永远都停在原地走不了。 我终于来到了纽约,这一次。街上的车水马龙,却令我生出一种悲伤的情绪。因为老猪忽然对我说,孩子呀,等你老的时候,一定会想起,有一天,你曾经跟爸爸一起走在纽约的第五大道上。我装着没听见,他怎么这么说呢?我老了,那他呢?最大的空间的距离,莫过于此,隔着一个大陆,与一个大洋。最长的时差,12个小时,那里的白昼是这里的黑夜。世界不过才这么大,我却已经横跨了它的直径。为什么我要走这么远?人生那么短短的几十年,漂泊就占了大半。几年以前,我总想出远门,后来真的出来了,一切都变了,我忽然间也意识到了人生的真谛,但是却再也不能回到曾经的生活里。因为我没有意识到,一个念头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也是那么的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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