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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2007 不读书,不看报今天早上来到漂亮的实验室,第一件事情就是打开电脑,登录Messenger,为的是刷一下邮箱(因为从Messenger上hotmail很方便,而且有新邮件时会提示)。不过,即时通讯与电子邮件都是1.0的东西,如果不干点别的,就已经跟不上时代了。2.0与1.0就是不一样。刷完后,就要打开“抓虾”——一个RSS阅读器,读我订阅的blog们,看看它们是否有更新。刚刚开始尝试这个东西的时候,发现还真是有趣,这个东东呢,有点像outlook,当有新的博客blog的时候,就下载下来并且提示我。我订阅了好多Blog,内容上主要分为三类,第一是互联网和IT业的资讯Blog,第二是我朋友的Blog,第三是名人的Blog。到了后来,发现我想看的总也不更新,我不想看的更新的特别快,让我永远都读不完。首先,最感兴趣的是朋友的blog,可是他们总也不更新,好几个星期才能写一篇。而我想了解却又看不懂的IT业的博客每天都要更新好几次,而我又定了很多个这种类型的博客,所以就有了一种压迫感,这样的话,读订阅就变成了一种任务,失去了它本身的乐趣了。其实呢,订阅这类博客的初衷不过是为了长知识,可是到后来发现也没长什么知识,是不是我太笨了呢?原来这些博客写得很没劲,所以说呢,搞技术的人没有文笔,有文笔的人又不懂技术。
读书的日子已经离我远去。小时候读书的热情完全丧失,而且也变得越来越没有耐心去阅读。也许是在网上浏览的速度比较快,也许是看了太多的不用思考的电影和电视剧导致我的智商下降,总之,现在即使翻开书,也看不懂了。小学的时候看名著连环画,初中的时候看世界名著,所以,从小就把自己归到“文化人”里面。到了高中,我很有那么点“小资”情结,喜欢上了一些中国近现代文学,在那个乱世里的东西,总有那么点煽情,而我又偏偏喜欢忧伤的。后来的我,终于从中觉醒,认为自己不适合过小资的生活,要做就做“大资”。每当我说起这种想法,总会招来一阵嘲笑。避开意识形态的问题——连姓社还是姓资都没搞清楚,遭致嘲笑是因为生活不会如我想像的那般简单,不能事事如我心愿。但我现在真的是不爱读书了。最后一次用心去读书应该是前两年读三毛的《送你一匹马》那集,最喜欢的一篇是《蓦然回首》,那让我想起了自己所经历的生活。
我妈认为自己是文化人,当然,在我看来,应该不会比我有文化,家长比我多的是经验和教训。她经常谈论某某家庭“不读书,不看报”,以衬托她的读书,看报。Moreover,她还看《新闻联播》。小时候某一天去一个阿姨家串门,到了新闻联播的时间,我妈非要打开电视看,那个阿姨就说我妈是“精神病”。当时我也很不理解为什么别人家不看新闻联播,因为我家天天看。现在也如此,但我开始赞同那个阿姨了。新闻联播是最大的洗脑节目。每天都要浪费那半个小时制造出一堆没有用的东西,信噪比极低。有一半的时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我非常纳闷那也能算新闻?另外1/4不是涛哥不痛不痒的讲话就是会议和互访,只看大家握手了,有价值的新闻也就5、6分钟的时间吧。所以,我觉得上网还是挺好的,虽然智商会下降,但是看新闻联播会下降得更快。 26/05/2007 喝点儿小酒昨天下午,Dr.和我们开了一个Group Meeting,渝酷讲了一下我俩在Blogosphere方面的想法,其实我现在没有什么新想法啦,所以就听他说啦。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因为是借用某女老师的实验室,她回来我们就要走了。Dr.没说几句话,说的内容也都是建议之类的大话,并且说自己“最近很忙,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窃笑(窃笑的原因可以参考上一篇Blog)。Dr.先走了,他们三个留下来好像在因为什么事而凑钱,每人拿出了50块。我很好奇地问他们要干什么勾当,原来是合伙请某位在读的PhD吃饭。然后就说要我一起去,我知道只不过是客气一下,不过不会客气的我还是答应了。
那家饭馆不错,羊杂,羊骨头和水爆肚都比较有特色,吃得很香,我还喝了点儿小酒。昨天被两同门的师兄小小地利用了一下。因为是同一个门下的,自然就比较亲,当然,不是搞小帮派了,那两个师兄一个师姐我确实都非常喜欢。他们合伙要把那个博士灌醉,我也在旁边起起哄。他们让我给博士敬酒,还让我管他叫师叔,于是我就自愿降辈儿了。搞得PhD很尴尬无奈,但这人也有点儿不厚道,非说自己喝醉了实在不能喝了,但其实还是有量的……
人要是喝了点儿,不论喝多少都会有点脱离常态,于是开始八卦。我说Dr. 最近开始又开始写Blog了,连着两天都更新了,而且最近的一篇写得还挺“黄”的。某胖就说Dr.以前写的有好多都挺“黄”的,以前还写过一个什么女性性解放的问题。嗯,确实有印象。又说到他最近心情一直都特别好。最后大家就一致认为Dr.现在确实在拍拖。并且说最近一定要把他约出来,灌醉他,然后他就能吐露真言了。人们之所以爱八卦,就是因为有些人总是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比如明星的私生活。明星是公众人物,当然不可能把私下的东西暴露出来,所以才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可Dr.神秘得连身边的人都摸不透,根据Dr.出生的年份,算一下他现在也不年轻了。Dr.平时经常跟我们谈“感情的问题”,让我觉得他在这方面一定是个高手。可他从来都不说自己的家庭,于是我们认为他现在是Single的,所以我们进一步的推论才能够名正言顺。师姐说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级的人物,一定是相当地受欢迎。我发现自己挺傻X的。那天我拿到第一个I-20(from Pitt)的时候,就跟Dr.说起了VISA的问题,Dr.问我什么时候去签,又打算什么时候走。然后就说自己已经换了国籍,他说的时候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还有点得意的样子。然后就非常不可思议地从抽屉里拿出他那本蓝皮的护照给我看(我的护照是红皮的,这回就知道他真的是美国人了)。我当时真的是太蠢了,不知道他给我看有什么深层的用意,于是就是随便翻了翻,既没注意他的英文名,也没看他的生日,更没看他的Marital Status,只看到了他来中国的签证是从洛杉矶签的。我怎么这么粗心呢……不想那些后悔的事情了。
胖哥儿还真是不教我学好,拿出一包中南海,我发现自己有点儿多了,就想拿一根儿来解解酒。但自己吸进去的都吐了出来,好像都没进到肺里,他就教我怎么样吸。他说抽的时候只能抽一小口,然后自己再慢慢往里送,我试了一下,好像确实是这样。我们吃了4个小时,我喝了两瓶哈啤,发现自己还真是没有酒量,他们每人喝了5瓶。喝得不舒服的时候就吃点儿酸黄瓜和花生米。酸黄瓜还真是好使。原来酸和醇反应是能生成酯的,所以醋能解酒,但我不喜欢醋,所以就吃酸黄瓜。吃了一些还是觉得醉,就拿烟来解。后来搞得我烟瘾都犯了,抽了4、5根的样子。这要是到了国外,没准我就完蛋了。我娘曾经告诉我,千万不要碰毒品啊。一想到这我怕极了。看来人就是不能多联想。不过胖哥这个人还是很好的,又都是东北人,我相当喜欢他了。而且这一顿我是白吃白喝,所以相当的惬意了。 23/05/2007 我所爱的和我所恨的我没有过特别强烈的爱,也没有过特别强烈的恨。因为我知道,爱与恨,是两种最极端的情感。昨天与朋友谈到了即将面对的Visa Interview,又谈到了妈妈的工作,于是就很自然地谈到CCP,今天的我,已经与她的信仰大大不同。我就想为什么我越来越背离了我所爱的。现在的我,追求的是一种更高质量的生活,虽然现在,我生活得也非常好。我也想过以后自己有没有机会变成美国人,就像我很喜欢的我的老师那样,可是想来想去,认为即使有机会,自己还是不会。我的不满,我的恨,其实是来自于爱,没有爱就不会有恨。就像米兰·昆德拉所说:如果你因为A而背叛了B,然后你又背叛了A,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抚慰了B。而我,就是在这无休止的背叛中循环着。那一天,我因为一件伤心的事情而哭了,于是就发现过去所有不开心的事情全都想了起来。我终于意识到无论有多么光明的未来,过去在内心中留下的阴暗角落也还是不会见到光亮。那一切的不开心都是前面几年里发生的,在一个地方,因为同样的事情。然后我就想到最近的一年我多么的开心和充实,甚至让我对现在的这种生活产生了依恋,可是过去的影子仍然根植于心,我觉得还是向往新的生活感觉会更好。于是,我背叛了我曾经爱过的。
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的心情像天气一样无常。那天的presentation我做得很不错,虽然实质性的内容并不那么能经得起推敲,可是我表现得很自信,我自己想起来都很怀疑,也许我真的变了。的确,现在的我,那么地喜欢抓住生活中小小的乐趣不放,好像以后就不会这么容易开心。我经常会逮住某个人,跟他吹我的老板有多么多么牛,多么多么帅,就好像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似的。presentation后的第二天,我有些意外地,收到了老板的e-mail,小小地praise我了一下,这让我非常地感动,反反复复地看着那封邮件,总觉得自己的理解会有偏差,因为他还是用了他喜欢而且习惯用了的英文。又过了一天,见到了老板,谈到e-mail的内容,他竟然又当面称赞了我几句。于是我就感到很飘飘然了。师兄看了我的报告,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你真会忽悠老师。只有我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看着中期检查的日子迫近,我才开始着急,为了多交出一点东西出来,坚持了不到一个星期的好好干活,然后,还没干完,又玩上了新买的手机。检查的前两天,才急急地赶report,又在最后一天晚上赶出了slides。结果检查完了我又开始放松了。于是我给自己下了这样的一个结论:我的人生永远都在赶各种各样的deadline,直到自己的deadline那一天的到来。
昨天,遇到了点小小的挫折。我未来的学校迟迟不给发I-20,让我怀疑它把我的录取和奖学金都拖黄了,发mail无果,于是开始打电话骚扰。然后就搞得自己很生气,在这里也不必多说,总之就是未来的学校不把我当国际学生看,一点也不照顾我签证的问题,让我心理很不托底。于是今天的心情特别坏。上午看到了Dr.,于是就开始跟他抱怨。他今天的心情格外的好,不仅上班来得很晚,而且手里还拿着两大袋子小食品,有乐芝还有一些饮料。我问他是不是出去旅游,他说只不过是买点好吃的,还问我吃不吃,我怀疑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途,怎么敢吃呢!Dr.表现反常已经持续了很多天了。星期一他没有上班,昨天非常神秘地出现了几分钟,然后就消失了。于是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他一定是在谈恋爱。妄揣圣意是不好的,虽然他也不是“圣”。他现在的心情这么好,而我又这么心烦,于是免不了去骚扰他。他今天安慰了我好一阵,说没关系,这个事情不会“黄”的,“人生中就是充满了各种等待,你想要得最终会来的。”然后就笑了笑。让我觉得暗含着什么意味。只是不敢问,生怕触怒了他,他生气的时候也不是没见过。To be frank,我真的很喜欢Dr.,认识他,不仅是幸运,也是得到了一份treasure。对于我这个一向不懂得珍惜的人,能够得到这样的财富,也算是上天对我的格外眷顾。未来的人生还有那么长,不知道自己还会与谁相处。今天,我真替他高兴。毕竟,他不比我年轻了。He falls in love. 虽然自己有点“八卦”,不过判断力应该不会太差吧。 老师心情好,自然就会对我好,于是我又想到了那封e-mail,渐渐地有点明白了。 09/05/2007 剪刀手爱德华这一定是一部小孩子们喜欢的影片,因为它整体的感觉是古老而美丽,像极了童话。我说不清自己是不是喜欢它,然而这却是我第二次看这部电影。童话的美丽不在于一个happy ending, such as they married and led a happy life from then on。童话的美丽在于富有浪漫主义的情节,无论那些情节是多么地不合逻辑。落雪之夜,老奶奶告诉小女孩,从前有一个人,长着剪刀手(scissors-hands),小女孩问,是“拿着剪刀”(hands scissors)吗?——从hands这个词上我们可以看出英语在此处的完美,无论我们怎样翻译都会把那个perfection破坏——老奶奶开始讲了故事。
雅芳的推销员,善良的中年妇女佩格在小镇里挨家挨户地推销着她引以为豪的化妆品,她看到的是不同的却又千篇一律的慵懒的生活。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忙,但不是弹琴唱诗就是孤男寡女的调情,要么就是无聊地八卦邻居间的隐私,没有人理会她的化妆品。她回到车上准备走,却在倒镜中看到了神秘的古堡。于是她决定去碰碰运气,城堡的花园非常漂亮,那里充满着形状各异的园艺作品,与远处所看到的阴森的古堡完全是两个印象。后来就遇到了我们的主角爱德华——一个住在古堡里的机器人,高科技的遗迹,具有人的外貌和心智,只是双手残缺不全,上面长满了大大小小的剪刀。她没有被他吓住,而是帮他遮盖脸上的疤痕——这就是这部电影成功的一点,看到这里,我们不仅会问,为什么这个机器人面色苍白,脸上还有那么多划痕?电影不是教科书,它不会简单地告诉你对或错,当你产生疑惑的时候,就要知道在后面会找到答案。原来,因为爱德华的双手长着剪刀,他经常会不小心地伤到自己,所以他的脸上满是划痕,于是我们也可以解释开始看到的那些美丽的园艺作品都是怎么来的了。佩格把他带到了现实世界,然而对我来说,这个现实世界也显得非常久远。我说这部电影古老,就是因为,无论在哪个场景,它都充满了鲜明的时代感,而如果你能感受到电影的时代感,就说明它离你不近。影片的开头,老奶奶讲故事,应该在故事发生的几十年后,我不能判断那是未来还是现在,可是我们丝毫看不出现代文明的气息;爱德华的城堡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像极了古代;而小镇的房子和汽车也是十分的卡通,觉得离现也实很远。我想,也许这是因为这部电影拍摄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缘故吧。然而相对来说,小镇生活比爱德华住的城堡现代得多,使我产生这种印象的就是佩格的女儿卧室里的那张“水床”,爱德华坐上去,床垫就开始颤,他不小心用“手”刺破了它,里面就喷出了好多水。
后来我们就看到那一双剪刀手的作品:恐龙和人形的园艺,长得像贵妇人般的小狗,还有女性的各种漂亮的发型。所有的人都很喜欢爱德华,喜欢他这个怪怪的而又很可爱的人。当然,也有了邪恶的女人对他的非分之想。他成了瞩目的焦点,还上了“脱口秀”,那样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方式,我不知道脱口秀是什么时候诞生在美国的,只是对我来说无论怎样都很古老。然而他太纯洁了,他只爱佩格的女儿——金。对于那段爱情,我并不想多说什么,只觉得女孩子很花瓶,吐字不是很清晰。他爱得很不理智,当他帮着女孩去偷东西的时候,我就知道一定不会有好结果。果然,他被当作小偷抓了起来,人们开始对他的印象改变,那个诱惑过他的女人甚至反咬一口。
我不喜欢说一个电影象征着什么,因为那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语文课,想起那些并不很明媚的时光,我的丰富的想象力总是被扼杀在“中心思想”里。然而我还是想说,爱德华这个角色其实暗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些有才智的人。有才智的人往往是有缺陷的,他们过分完美,所以常常会伤到自己,在心里留下深深的疤痕,就像爱德华那张苍白而写满了自我伤害的脸。圣诞节到了,佩格想举办一个舞会,用以挽回邻里和爱德华的关系。爱德华这次雕了一个天使的冰雕,很像金的样子。剪刀划过冰块的时候,就落下了片片的雪花,金在雪中偏偏起舞,那是一个典型的童话的场景。当金靠近的时候,爱德华的剪刀偏偏划伤了她,又偏偏被金的邪恶的男友撞见,两个人又起了冲突。邻居们围了上来,宣称要驱逐爱德华。他愤然离去,一路上,亲手毁坏了他所有的园艺作品。我觉得这实在太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些有才气的人了,他们恃才傲物,心理十分的脆弱。当他们不再被人肯定的时候,常常也会毁坏自己曾经取得的成就。可是当他看到一只小狗的时候,还是帮它剪去了挡住了眼睛的毛。警察到处抓他,他还是回到了金的家,金说:拥抱我。他说他不能。而当她抱住他的时候,那个场景在我看来是最感人的,因为爱德华面无表情,一如既往地苍白,可是我们从他那双不知所措的剪刀上就可以看出他内心如火。凯文(金的弟弟)回家的时候,正碰到金的男友酒后驾车,差点撞死他,爱德华救了他,可还是难以避免地用锋利的剪刀伤了凯文。
这部电影没有一个happy ending,不过也不算差,因为坏人死掉了(爱德华在决斗中杀死了金的男友),好人还活着,只是永远孤独地活着。我想这是这个电影能够超越“童话”的一点,它终于摆脱了白雪公主大团圆的结局,也不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到天堂里,一下把故事推到了下辈子之远。它留下一些令人悲伤的元素,却也没有破坏善与恶的因果链条,所以还是有了现实的意义。最后还是回到了老奶奶给小孙女讲故事的场景,她说原来这个地方从来都不下雪,爱德华回到城堡之后就总会下雪,所以她相信他没有死。于是我们就知道了老奶奶就是当年的金,不过也不能定论,因为电影本来就不喜欢被我们猜中它的情节发展。但我可以肯定下雪原来就是爱德华在那削冰雕,这是多么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啊!可我还是觉得这部电影现实主义的成分多一些。
爱德华的扮演者约翰尼·德普(Jonny Depp)就是《加勒比海盗》中的杰克船长的扮演者,我很喜欢他,远远超过那个比较“奶油”的小铁匠,人称小帅哥的奥兰多·布鲁姆。非常有趣的是我发现《加勒比海盗》中的女主角凯拉·奈特丽和《剪刀手爱德华》里的女主角长得很像,不知道他更喜欢哪一个。
![]() 02/05/2007 信,达,不雅今天,翻开了一个牛人的博客,其中就有“语言与翻译”那一类,有好多译作,并且附有原文。这篇文章是《巴顿将军战前动员讲话》。我抄下了一段,想看看自己的水平怎么样,所以就先没看他的译文。后来,翻译完这一段,便对比了一下,顿觉非常可笑。
这是原文:
Men, this stuff that some sources sling around about America wanting out of this war, not wanting to fight, is a crock of bullshit. Americans love to fight, traditionally. All real Americans love the sting and clash of battle. You are here today for three reasons. First, because you are here to defend your homes and your loved ones. Second, you are here for your own self respect, because you would not want to be anywhere else. Third, you are here because you are real men and all real men like to fight. When you, here, everyone of you, were kids, you all admired the champion marble player, the fastest runner, the toughest boxer, the big league ball players, and the All-American football players. Americans love a winner. Americans will not tolerate a loser. Americans despise cowards. Americans play to win all of the time. I wouldn't give a hoot in hell for a man who lost and laughed. That's why Americans have never lost nor will ever lose a war; for the very idea of losing is hateful to an American.
这是我译的: 先生们,这些萦绕再我们耳边的关于美国想要停战,而不是想要战斗的消息只不过是胡言乱语。一直以来,美国人是喜欢战斗的。所有真正的美国人都喜欢感受那战争中的刺痛和冲撞。你们今天是因为三个原因而来到这里的。第一,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保护你们的家园和爱人。第二,你们来这里是为了你们的自尊,因为你们不愿意到别处去。第三,你们来到这里是因为你们是真正的男人,而所有真正的男人都是喜欢战斗的。你们当中的每一个人,在小的时候,都羡慕弹玻璃球比赛的冠军,跑得最快的人,最厉害的拳击手,球队的队员,和所有的橄榄球球员。美国人热爱胜利者。美国人不能够容忍失败者。美国人鄙视懦夫。美国人永远为了胜利而战。我不会去理睬一个失败的并且窃笑的人。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从来都不会输而且从来都不会放弃一场战争,因为所有关于失败的想法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都是可憎的。 这是牛人译的: 弟兄们,最近有些小道消息,说我们美国人对这次战争想置身事外,缺乏斗志。那全是一堆臭狗屎!美国人从来就喜欢打仗。真正的美国人喜欢战场上的刀光剑影。你们今天在这里,有三个原因。一,你们来这,是为了保卫家乡和亲人。二,你们来这,是为了荣誉,因为你此时不想在其他任何地方。三,你们来这,是因为你们是真正的男子汉,真正的男子汉都喜欢打仗。当今天在座的各位还都是孩子的时候,大家就崇拜弹球冠军、短跑健将、拳击好手和职业球员。美国人热爱胜利者。美国人对失败者从不宽恕。美国人蔑视懦夫。美国人既然参赛,就要赢。我对那种输了还笑的人嗤之以鼻。正因如此,美国人迄今尚未打输过一场战争,将来也不会输。一个真正的美国人,连失败的念头,都会恨之入骨。 看到差距了吧!翻译的技巧不在语言的理解上,而在于思想上。学了这么多年英语,我还是那么没有思想!
今天做了很多的事情,我想这意味着我将终于面对一个有意义的5.1长假,但这样的假期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首先,发现还有5个学校没有消息,我深知大多数已经把我默拒了,但为了自己能够圆满地完成第一次申请,所以决定把每一个学校的结果问出来,于是连着发了5封信,非常有成就感……
第二,把UFL去年的CS研究生课程浏览了一下,下载了数据库的讲义和算法那门课的入学考试试卷,小做了一下,哈,还比较有趣,都是些简单的数学题,所以,还算难得地学习了一会儿。发现总的来说那些课程很可怕,因为Cummulated GPA需要达到3.5 才可以直接读PhD,否则就得闪人啦……但我想,我大部分可能是要闪人的,因为受了牛人的影响,伴随着盲目乐观和心里没数的态度,我现在已经想象着第二次申请了,比如是商学院还是法学院,那些梦想中的名字在我的眼前一个一个地闪过UPenn, CMU……From now on,我决心再也不走一步看一步了,放弃过去慵懒的生活,做一个积极的人。
第三,我今天赶了两个场,吃了两顿晚饭。嗯,与刚刚说过的话好想很矛盾。哈哈……
晚上果然就刷出了上午询问的五封信的其中几封的回信,刷出了两个拒信,一个AD,一个说还没最后决定。只有一封信没回,发现某学校的人品还真是不怎么样……还好我如了愿,将去佛罗里达大学,从此做一个积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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